内蒙实施百姓安居工程 让“蜗居”变成“宜居”

北方新闻网 2013-11-04

  兴安盟突泉县廉租房建设正酣,大部分工程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呼和浩特市公租房全面启动,从年初的首批公租房摇号到10月15日发放钥匙,城市外来人口有了“安乐窝”;包头市北梁棚改如火如荼,9月3日“百日攻坚”战打响,北梁居民的宜居梦即将变成现实……
 

  放眼全区,百姓安居工程紧锣密鼓。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转变,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提档升级为百姓安居工程。这一工程还涵盖了棚户区改造、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居住环境改善等内容。
 

  实践证明,这是顺应民心之举。9个多月来,百姓安居工程进展顺利,既改善了民生,也提高了全区城镇化建设水平,成为深入破题、全面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一大亮点。
 

  10月15日,69岁的聋哑老人卢来根拿到了呼市“康居家园”公租房的钥匙。陪伴老人前来领取钥匙的亲戚杨贵平对记者说:“老人过去住在三里营亲戚家的平房里,没有卫生间,冬天还得打煤生炉子。现在,要搬到52.89平方米的公租房里,每月仅需300多元的租金,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了!”
 

  百姓安居工程让这些低收入人群实现了宜居梦。
 

  在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政策同样惠泽着低收入人群。在中央、自治区、地方三级财政补贴下,一些没有经济能力、生活在危旧土坯房的村民纷纷建起窗明几净的砖瓦房。
 

  今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双庙镇五一村农民武鹏举和老伴喜迁新居。72岁的武鹏举告诉记者,他住了40多年的土坯房,夏天防屋漏,冬天怕“数九”,日子过得寒酸。今年,政府每户补贴17000多元,他家盖起了78平方米的砖瓦房。他高兴地说:“新房采光好、暖和,有自来水、沼气灶、卫生间、暖气,里里外外干净整洁,叫人心宽啊!”
 

  从城市到农村,从楼房到平房,普通百姓的居住条件在改善,城市村庄的容貌也焕然一新,“宜居宜业”成为老百姓谈论最多的关键词。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到9月份统计显示:内蒙古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7.7万套、基本建成16.1万套,分别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01.2%和89.4%,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73536套,超目标任务11146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开工户数102865户(其中包括边境一线3386户,建筑节能户25054户),超国家考核任务万户以上,竣工户数达42594户;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工1061万平方米,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已下达;房地产调控效应初显。全区累计投资1116.42亿元,同比增长10.9%,但仍处于恢复性增长期,投资额与2011年同期相比,依旧低235亿元。同时,新开工的各类商品房明显减少。全区累计新开工各类商品房4249.9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2.4%。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政策的持续给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国家、自治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视为“保民生”的头等大事。今年,自治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督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年初,自治区政府与各盟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10月9日,自治区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期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各盟市主要领导分别通报了项目进展情况。自治区各地还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问责制和按月通报制等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筹资力度,解决资金瓶颈,今年7月,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提出保障性住房既可以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也可以由社会机构和企业投资建设,遵循“谁投资、谁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激发了开发商的投资积极性。乌海市通过做强城投公司,搭建融资平台,大大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鄂尔多斯市城投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长黄庆跃对记者说:“通过政府协调开发银行贷款和在项目中匹配建设商业房,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链问题。”
 

  为杜绝保障房分配过程中“走后门”“拉关系”,自治区各盟市多措并举确保“阳光分配”。1月20日,呼和浩特市对首批公租房进行了公开摇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公证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6月15日,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改造首批安置房优先分配给了残疾人;巴彦淖尔市在危旧房改造中,按照户主自愿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旗政府审批的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从规划建设到分配方式,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合理,越来越以人为本。但与先进省区甚至发达国家横向比,还存在落差。比如,一些地区工程进度慢,资金落实不到位,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入住率偏低等。
 

  国家明确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目前,自治区保障房占全部住房的12%。为此,内蒙古已制定《关于推进“百姓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5年的全面推进,到2017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基本上实现保障性住房全覆盖,使“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统筹推进。同时,内蒙古要在5年内改造其余70万户农村牧区危旧房,让城乡低收入人群告别“蜗居”、实现“宜居”。(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