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景富家园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违规收取维修资金

内蒙古晨报 2013-11-22
    内蒙古晨报包头讯(实习记者 常淑芬) 包头新闻热线6140681消息 11月18日,市民范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景富家园开发商违规收取维修资金问题。

  记者了解到,范女士于今年4月份在景富家园C区买了一套电梯房,按照新规,每平方米应交纳120元维修资金,而11月初领取钥匙时,开发商却按旧规(房屋总价的3%)执行。为此,范女士多支付了100元左右。

  范女士说:“不是钱的问题,既然有了新规,景富家园的开发商为何还在执行旧规?”

  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规稽科的孙主任告诉记者,按照《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可以将公共维修基金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代交。目前包头的市民都是在领钥匙的时候通过开发商代交。按现行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2012年11月6日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维修资金仍按购房款总额的2%(电梯房3%)缴存;在2012年11月6日之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维修资金按业主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交存,不带电梯房屋按每平米50元,带电梯房屋按每平米120元。新规定出台后,规稽科已经通知并跟踪了所有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负责人。

  对于景富家园C区为何不执行新规?11月19日,景富家园的开发商包头市明利房地产的办公室石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共维修资金是开发商代收,因为之前不知道有新规定,所以按照旧规收取。接到业主反映后,她去房管局进行了证实,正准备对收费规定进行调整。

  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规稽科的孙主任告诉记者,经查阅,她在规稽科的备案里没有找到包头市明利房地产公司景富家园C区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代收维修资金的资格。

  21日,记者联系到市房管局市场科一位工作人员,经查询,景富家园C区项目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