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年投资60.9亿元整治土地

未知 2011-01-11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投入土地整治资金60.9亿元,整治土地35.38万公顷,新增耕地2.66万公顷。目前,全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为1.07亿亩,基本农田保有量为9000万亩。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充分挖潜存量土地和尽量使用未利用土地尤其是沙地和荒漠土地。

内蒙古自治区健全耕地保护体系,与各盟市签订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从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明确各盟市、旗县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分解耕地保护目标,将耕地保护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保护目标分解到了各盟市、旗县和乡镇。认真执行占补平衡制度,对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项目逐一落实耕地补充方案,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力度,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投入60.9亿元,用于土地整理。其中:中央投入31.52亿元、自治区投入29.38亿元,整理土地35.38万公顷,新增耕地2.66万公顷。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播种面积达8300万亩,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近7年来,内蒙古粮食生产实现连年丰收,由2004年的150.80亿公斤增加到2010年的215亿公斤,实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连续7年增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