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之后想要退房 要付30%的违约金?

天天商报 2014-11-26

    ■房产法律

    “我之前买了平水的一套排屋,在房管处也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时决定房款是分期付款,在去年的时候先付了60多万,但是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我想退房,当时销售人员说可以退房,只需付一到两万元的违约金即可,但是现在却跟我说不能退房,如果要退房需按照合同规定支付30%的违约金,我200多万的房子付30%的违约金,相当于我首付的钱全部支付违约金了,这个违约金是不是也太高了?”房子签了合同却不想要了的事常有发生,违法合同目的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也是合理的,但是这个违约金究竟该支付多少却是很多购房者弄不明白的,究竟多少的违约金算是合理?对方要求赔付的违约金过高又该怎么办呢?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钱。法律规定违约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守约方因守约而受到的相应损失,当有一方因为违反合同约定时,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补偿守约方。

    “像前面读者所说的想退房,其实就是解除合同和违约金的问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可以解除合同;一种则是买受方由于付款压力大或是其他方面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买受方是需要支付违约金来补偿出卖人的损失的。”绍兴鉴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余建光表示,“就像销售费用、房价降低以及资金的占用、银行的利息等都会给开发商造成一定损失,在解除合同时买受方需要进行一定补偿,”

    那么违约金该付多少呢?30%的违约金是否合理呢?余律师表示,如果合同里有规定一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数与实际损失也不能差距过大。如果出卖人无法举证证明所受到的损失,而买受人又提出违约金过高的话,那么买受方可以请求法律帮助,申请调整违约金,法院会根据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一定调整。“像读者所碰到的按总房款的30%支付违约金确实是有点高了的,读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合同解除了那之前办理的登记手续又该怎么办呢?余建光律师表示,合同解除了登记备案也可以撤销。“预告登记是对双方签订的合同去房管部门备案,是证明读者是唯一的买受方,可以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从而保护买受人的利益。现在想要解除合同的话,可以与开发商一同前去对备案合同进行撤销,备案撤销后开发商可以对此房产继续进行出售。但如果双方谈不拢,不能一起去处理,由司法机构或调解机构来确认双方合同是否解除,房管处会根据法院的撤销文书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