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购住宅产业化商品房 可公积金首付2成

长沙晚报 2014-12-13

 日前,《湖南省推进住宅产业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在今年4月出台《省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给出了更细化的支持政策。住宅产业化,通俗来说,是指工厂流水线制造出房屋板件,到施工现场再“搭积木”组装。

 《实施细则》明确了产业化住房占保障性住房的比例,长株潭地区2015年应不低于50%,2018年应不低于60%;其他市州2018年应不低于50%。同时,凡购买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产业化商品房项目的消费者,可享受首套房购买政策,可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

 《实施细则》要求,2015至2016年各市州政府在本区域内住宅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不少于25%用于住宅产业化项目(长株潭地区不少于30%),2017至2018年不少于35%(长株潭地区不少于40%),2019至2020年不少于40%(长株潭地区不少于50%)。

 《实施细则》指出,对采用工业化方式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制装配率(指预制构件在建筑总体构件中的占比)超过50%的,给予3%至5%的建筑容积率奖励;纳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住宅产业化项目,实行项目资本金监管额度减半、公积金优先放贷等政策;10层以上的住宅产业化项目,建设单位可申请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和分段验收;省财政给予住宅产业化基地(园区)投资建设企业奖励等。

 目前,我省积极打造产值过千亿元的住宅产业集群,已经组建了包括远大住工、三一重工等19家单位的湖南住宅产业化联盟,规模居国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