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商品房销售人员将持岗位培训合格证上岗

搜房网 2010-06-10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开发监督管理处获悉,为了规范、提升房地产行业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从5月19~21日开始对全市商品房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据介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是从事房地产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资格证书,商品房销售员须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工作。

据了解,此次的培训对象为在岗未取得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份制、合资合作及私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活动及管理人员及社会人员、城市再就业人员准备从事房地产销售和管理的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相关知识与法规、房屋建筑基本知识、房地产销售管理、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销售案例等。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销售管理的若干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应配备销售人员3~5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5~10万平方米的,应配备销售人员5~7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10~15万平方米的,应配备销售人员7~10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15~20万平方米的,应配备销售人员10~15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5万平方米的,应配备销售人员15~20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配备销售人员20~30人;暂时没有开发项目的企业至少应配备2个销售人员;企业有2个在建项目的,至少应配备10个销售人员;企业有3个以上在建项目的,至少应配备15个销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