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交管支队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发生在今年1月31日的死亡7人的特大交通事故(“1·31”事故)已经处理、赔偿完毕。造成事故的祸首竟然是落在路面上的一块电石。
1月31日6时40分许,天蒙蒙亮,包头市固阳县的一名司机驾驶一辆8座位面包车,在包头市南绕城公路上由东向西行驶越过42公里路标后,面包车轧过一块落在路中央的电石,前桥顶过电石,面包车因而拐到路的左侧,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大货车迎头相撞。面包车上的司机与6名去包头市某稀土厂上班的职工全部死亡。面包车司机负全部责任。事后,稀土厂的经理积极进行了赔偿。
据警方推测,这块“疯狂的石头”应该是前面拉电石的大货车上掉下来的。(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