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拟更新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北方新报 2011-04-19

新报讯  记者18日从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市将对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包头市现行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期是200711日,反映着当时的土地市场行情,曾经为政府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清产核资、抵押贷款等提供了合理的地价依据,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可是,随着包头市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使城区的基准地价体系与实际情况有了一定差距。因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

为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在土地管理及宏观调控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包头市国土资源产权管理与服务中心拟对现行的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包括地面价、楼面价等。为此,国土资源产权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新一轮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论证会,特别邀请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包头市规划局、房管局有关专家以及包头市主要土地评估机构技术人员参加,为下一步制定工作技术路线与方案奠定基础。(杨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