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因涨房价毁约被告上法庭 中介:最近加价情况多

中国经济网 2016-03-04

3月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楼市持续火爆,房屋买卖纠纷增多。房屋交易合约都签订了,卖房人却反悔了,想要加价。协商不成,买方就将卖方告上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约,类似情况近来在南京屡屡出现。昨天上午,江苏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去年10月,南京市民崔先生夫妇打算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位于建邺区苏宁睿城小区的二手学区房。当时,崔先生与房主周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为370万元,崔先生夫妇先期支付了10万元定金和70万元解押款。可没想到,到了10月底,房东周女士突然说她反悔了,要至少加价15万元才肯出售房屋。在遭到崔先生拒绝后,周女士明确表示不卖房子了。


崔先生说,被告既没有同意解约,也不同意把我们交付出去的款项还给我们。沟通到最后她就来了一句话,打官司吧,后来我们没办法就开始请律师。


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崔先生夫妇将房东周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约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直到开庭前,周女士才将70万元的解押款交还给崔先生,但违约金至今没有赔付。


崔先生说:“既然你不愿意履行合同,那么我们协商好你解约,我也没有意见,但是不可能不断出尔反尔,不守信用,你把我们的钱扣着不给,而且还拖了这么长时间,最后还让我们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我的房子还解决不了,小孩上学问题还解决不了,我觉得这点是让我最不能接受的。”


被告方周女士代理律师表示,周女士卖完之后,打听了下其他中介的价格,发现合同金额比市价低很多,她心里肯定不太乐意,所以就跟原告协商说加一部分房款,但后来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协商解除了。目前房价大概在500多万。


对于此案,被告方周女士坚持解除合约,支付违约金,而原告方崔先生夫妇则表示要继续履行合同。由于双方分歧过大,法院没有当庭做出判决。记者从该中介公司了解到,随着近一段时间房产政策的变化,南京像这种卖家签了合同后又提出加价的情况多了起来。小王从事房产中介3年多,他此前代理过一套鼓楼的房子,也是这样的情况。他介绍,买卖双方去年12月签了合同,约定房价为288万元。结果前几天买家要办贷款时,卖家提出涨价,将房价涨到300万以上。为此买家也起诉到了法院。


小王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卖家会和买家协商,赔点钱,解除合同。谈不拢的,就只好去法院打官司。房价涨得快,如果卖家硬要违约不卖房,有没有办法可以降低买家的风险?对此,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仁桃建议,最好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就考虑到涨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