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房地产税促进税制合理化 考验地方税制

新浪房产 2011-08-19
在8月18日博鳌房地产论坛第二天的讨论中,著名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发表主题演讲。他指出目前真正的税负痛苦就是间接税比重高,直接税太低。

  首先贾康肯定了征收房产税的必要性,他指出,“在中国要完成社会经济转轨,真正构建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房产税实际上是经济学上所说的不动产税、房产税,改革方向应该肯定。对应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不成型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间接税过高直接税太低

  他指出,从数据处理的结果来看,应该说中国的以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指标表现出来宏观税负是比发展中国家,也就是说欠发达这一部分他们平均值稍微偏低一点的状态,但是并不意味着中国宏观税负有问题,我们实际上真正的税负痛苦就是间接税比重高,直接税太低。实际上在我们消费品所含的税收是比较普遍的,以相对重的税负结构存在。而消费品消费实际负担方面,在相对数来说就是低收入阶层由于恩格尔系数很高,他们实际上在消费过程中承受了相比而言痛苦程度更高的税负。

  他认为从一个合理税制来说,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实际上是使我们中国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减少税负痛,减少总体社会上痛苦指数水平,这是必须在中国社会转轨中解决的问题。

  房地产税制度考验地方税收体系

  贾康指出,房地产税税制建设首先在中国整个税制合理化方面抓住的必要环节。第二,中国地方税体系不成型,直接联系各方面现在都在批评的中国地方土地财政问题。从土地财政各个环节来看无可厚非,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就必须扩大建城区,因此必须征地,征地后拿来开发,竞争产生,我们必须优化它的机制,招拍挂具体技术方面可以改进,比如不要单一“价高者得”,还要综合指标,但是竞争是一定应该坚持的。不可能再退回“行政调拨”、“协议出让”。如果那样退回的话,又黑又烂的事情防不胜防。地方政府除了土地批租环节之外,很难从地方体系取得大比例收入支撑。所以单靠土地批租形成了短期行为进一步扩大,在自己任期之内把这个地块尽量高的价格拍出去,取得收入,完全任期内政绩目标,后面十几届甚至二十几届政府任期内按照这个方式不可能再产生一分钱现金流。贾康指出,这是把矛盾后移,只是考虑严重的短期化,这是土地财政偏颇。真正校正它就是地方税体系实际进展,必须在房地产税形成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