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美】今天,陪你到呼市来看“绿”~

呼和浩特日报 2019-03-13

3.12植树节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

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多年来经过不断努力,已从雄关漫道的塞外古城变为绿水青山的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成为祖国北疆生态屏障的重要节点,这些都是呼和浩特市的生态建设的成果。

那么如今的呼和浩特生态建设的成果是什么样的呢?

大青山层林尽染

成为首府的“后花园”

完善绿化基础设施建设

绿意浓浓绕青城

环城水系环境好

碧水蓝天美如画




3月12日植树节

一起来看看在建设生态呼和浩特方面

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呼和浩特:织密生态保护网 绘就绿色美画卷 

呼和浩特市地处我国北部边疆重要生态涵养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区,其生态建设关乎我国北方生态安全、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绿色底线,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发扬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把生态建设特别是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发挥着重要作用,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殊荣。

今年,呼和浩特市提出全力建设生态呼和浩特,实现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迫切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呼和浩特市将继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把生态建设和扶贫攻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等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富区、绿色惠民的文明发展道路,全力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今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60万亩,为实现“绿满青城,美丽首府”的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清水河县中咀村的古侧柏

实施九大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推动国土绿化

一是实施东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在赛罕区规划区域200平方公里范围内通过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景观提升,改善首府东部区域生态环境;二是实施“揽山入城”建设工程,结合西部城区一体化启动大青山生态治理,对阴山北麓进行全面生态修复,筑牢城市北部生态安全屏障;三是实施沿黄生态走廊建设工程,在清水河县、托县黄河沿岸加大造林绿化力度,营造黄河沿岸防护林、沿河村屯经济林,构筑道路、农田、渠道防护林体系;四是实施城市增绿提质建设工程,按照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的目标,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实施森林村镇建设工程,实现城镇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开展“森林乡村”“森林乡镇”“森林旗县”创建活动,今年创建“自治区森林旗县”1个、“森林乡镇”5个、森林村庄50个;六是实施绿廊通道建设工程,做好在建、拟建绿廊通道工程,到2020年完成主体绿化工作,防护功能和景观效果初步显现;七是实施丘陵区经济林建设工程,开展生态精准扶贫,重点打造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同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开展林果产业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八是实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对田间地头、田间道路、浇水排水渠等区域开展绿化, 形成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实现林茂粮丰的目的;九是实施森林园区、园林工厂建设工程,各旗县区依照森林园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年完成园区绿地建设总任务的30%,园区绿地率达到38%,厂区及生活区绿化完成总庭院数的40%,透空围墙工程完成总数的50%。

推进社会造林,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绿化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广大群众种植幸福林、青年林、巾帼林、亲子林等,开展“植绿护绿”“绿化家园”“保护母亲河行动”等主题活动;认真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落实好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8类尽责形式,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拓宽公众知情和尽责的渠道;积极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单位”“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矿区”“绿色营区”等建设工作,协同推进部门(系统)绿化;探索设立公民个人“绿色账户”,记载公民参与国土绿化动态信息,作为个人在就业、贷款、入学、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条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组织动员国企、民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合法有序、积极深入地参与到国土绿化行动中。

发挥林业优势,实现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赢

创新发展多种林业产业模式,推动林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 开发采摘、观光、养老居住、休闲养生等项目;培育引进林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蒙草、蒙树、宇航人等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今年提早谋划培育1-2家亿元以上林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拳头产品;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岗位,新增退耕还林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落实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权流转和林业投融资机制,对社会资本投资林业项目实施奖补;创新管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委托专业队新造国有林进行管护。

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对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开展中期评估;着力巩固森林资源成果,科学划定并严守林地、草地、湿地、沙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坚决维护生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坚定坚决、扎实有效地抓好整改落实;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强化火源管控和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扑火能力建设,努力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实现森林、草原火灾的有效预防和安全扑救;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加快定权发证工作,妥善调处国有林场与毗邻村集体林地的林权争议;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摸清全市古树名木资源,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电子档案,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对濒危的古树名木,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逐步恢复其长势。

呼和浩特市创新方式推进全民义务植树 

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将义务植树与大青山前坡改造相结合、与当地经济林建设相结合、与河道绿化工程相结合、与矿区植被恢复相结合,使义务植树活动更具活力,把植树造林、植绿护绿真正融入到首府人的意识里、生活中、行动上。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我市创新适龄公民“直接参加绿化劳动”和“间接履行植树义务”实现形式,让公民拥有履行植树义务的主动权、获得感。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造林绿化类。指直接参加乔、灌、草植被育苗、栽植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如栽植乔木、灌木、绿篱或者铺设草坪;对屋顶、墙体、阳台等进行绿化;在单位、街道等公共场所节日摆花;参加整地、挖穴等造林绿化劳动等。

抚育管护类。指直接参加对现有乔、灌、草植被除草除杂、浇水、松土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整枝修剪、间伐等抚育管护活动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如抚育幼树、密植灌木;管护绿篱、草坪、屋顶、墙体、阳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绿化以及参加抚育管护劳动等。

自然保护类。指按有关规范要求,身体力行参加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退化或者受损土地自然生态功能的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如繁育珍贵树种苗木;主动向管理部门报告需要救护的保护级别陆生野生动物情况,清理、拆除非法设置的毒饵、猎夹、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林中悬挂人工鸟巢;参加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荒漠化防治、退耕还林(草)、退耕还湿、山体或者废弃地生态修复劳动等。

认种认养类。指通过直接投工投劳或者捐资代劳,在指定地点新建乔、灌、草植被,或者对指定乔、灌、草植被进行冠名或者非冠名养护的尽责形式。如认建城市绿地或者屋顶、墙体等;认养乔灌木、密植灌木、绿篱、草坪;认养和保护古树名木等。

设施修建类。指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修建森林作业道、森林防火带、森林公园步道,绿地灌溉(排涝)渠道,以及各类绿地游憩、服务、管理设施等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如修建森林作业道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步道、森林防火带;参加修建绿化设施劳动等。

捐资捐物类。指自愿向合法公募组织捐赠资金用于国土绿化,或者捐献当地国土绿化急需物资的尽责形式。

志愿服务类。指自愿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或者按有关要求提供与国土绿化相关的普及推广、培训指导、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志愿服务的尽责形式。如自愿参加宣传报道、信息化建设、科学或者法规普及、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专业指导、国土绿化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