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世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更名声明

北方新报 2019-06-05

近日,我公司发现内蒙古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华公司”)将其名下开发的“亿福佳园”房地产项目更名为“长城佳园”,并进行销售。现我公司就世华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如下声明:

一、世华公司的上述行为系世华公司个人行为,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亦未对世华公司上述行为进行授权;

二、我公司为世华公司债权人,以及抵押权人(抵押物为原“亿福佳园”项目A1-A7、B1-B6、C1-C7、E1、E5-E9号住宅、全部商业以及对项目土地使用权、中心广场),并非世华公司大股东,也未对世华公司进行注资;

三、世华公司所售房屋大部分为我公司抵押物且已经办理他项权证,我公司已经对本声明中第二条所述抵押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因世华公司上述行为造成的任何纠纷,我分公司概不负责;

四、请世华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否则,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有效法律手段追究世华公司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