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深入推进房地产行业“四个百日行动”

呼和浩特日报 2019-08-22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持续活跃,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造谣传谣、无证销售炒房卖号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对全市社会稳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呼和浩特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依法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犯罪行为百日行动方案》,从7月1日起,在全市房地产市场领域、建筑领域以及相关行业,集中开展“四个百日行动”,对行业乱象进行治理和深挖彻查,使我市房地产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据了解,市委政法委早在今年上半年,就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房地产领域有关文件精神,牵头成立了市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小组,将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住建行业等相关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协调推进房地产项目依法专项治理。工作组成立以来,市委政法委通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与各旗县区及成员单位及时对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将问题线索分别转交相关地区,各地区专项治理小组开展综合研判,按照线索问题来源,逐项核实,目前这些线索正在积极核实中。

在“四个百日行动”中,各地政法机关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毫不动摇地贯彻依法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充分压实各地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公检法司各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在专项行动中坚持做到思想不松懈、目标不转移、标准不下降、力度不削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既不错办任何一起房地产领域涉法涉诉案件,也不漏过任何一条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市委政法委强化督查问责职能,对于线索核查不到位、涉嫌隐瞒包庇等行为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对重点难点案件采取提级办理方式,确保“四个百日行动”经得起法律检验。

“四个百日行动”开展前期,呼和浩特市各地区、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无证销售、投机炒房、一房多卖、变相非法集资等30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深入开展排查,形成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工作清单,移交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核查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广告商等加大追缴违法所得力度,防止其隐瞒或转移财产;对涉嫌犯罪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对其房地产领域涉黑涉恶案件,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及时报告属地扫黑办,并同步移交属地纪委监委,集中开展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在原有的市级联席专项工作会制度基础上,加强部门会商沟通与协作联动。根据线索核查及办理进展,由政法机关会同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针对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会商,总结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阶段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由纪委监委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由检法机关分别立足检察职能和审判职能,负责甄别和处置案件背后的敏感因素,做好案件办理的会商评估预警,由司法行政机关协调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房地产交易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各地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齐抓共管、联合查处的工作合力。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呼和浩特市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按照提供线索,循线深挖、严格核实追查,并及时处理反馈。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及时纳入失信“黑名单”,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引导房地产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